題目要求
馬俊1999年去世,其妻張樺2007年去世,遺有夫妻共有房屋5間。馬俊遺有傷殘補助金3萬元。張樺1998年以個人名義在單位集資入股獲得收益1萬元。雙方生有一子馬明,2003年病故。馬明生前與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馬飛。張樺長期患病,生活不能自理,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兒媳胡芳養(yǎng)老送終。5間房屋于2009年11月被拆遷,拆遷單位與胡芳簽訂《危舊房改造貨幣補償協(xié)議書》胡芳領取作價補償款、提前搬家獎勵款、搬遷補助費、貨幣安置獎勵費、使用權補償款共計25萬元。
張樺集資入股收益的性質應如何確定?()
A.集資入股收益為個人財產
B.集資入股收益為夫妻共有財產
C.集資入股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
D.集資入股收益中勞務費以外的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
答案解析
參考答案:C
【解析】C!痘橐龇ā返18條規(guī)定,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的集資收益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本題中,集資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發(fā)布時間:2014-07-11 14:38:22